党委教师工作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,挂教师发展中心、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牌子。
部门职责如下:
1.认真学习掌握各层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加强部门和主控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,健全和完善学校人事管理、人事分配、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制度,强化风险管控,确保有关精神和要求在学校得到全面落实。
2.负责本部门党建、意识形态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师德师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。
3.牵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组织开展教师师德师风评价,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。
4.负责拟订机构、编制与岗位设置方案,经批准后实施。
5.负责教职工职称评审、岗位晋级、转岗、聘用及转正、定级、调动、辞职、辞退等工作。
6.组织拟订和调整学校二级部门工作职责。
7.负责薪酬管理、社会保障及人事调查、统计、人事劳资报表等工作。
8.牵头负责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。
9.负责全校教职工信息系统的建立、更新、维护、数据统计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管理及人才招聘、人力资源合理调配、使用与管理工作。
11.统筹全校教职工培训、进修、学历教育等管理工作,牵头 “双师型”教师的选拔、培养、管理和考核工作。
12.统筹全校教职工考勤、奖惩工作,负责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开展的推优、评优、表彰及宣传工作。
13.负责统筹预防、及时控制和处置教职工中出现的突发事件。
14.负责纵向及横向对外对接对口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并实施。
15.负责部门网站建设、经费管理、资产(包括部门使用、管理的设备设施等)管理及业务档案归档等工作。
16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